镇江中院引导网吧合法经营
作者:仲苑 发布时间:2011-09-08 浏览次数:243
连日来,镇江市百十余家网吧经营者陆续收到了镇江中院寄去的一封信,信中介绍了我国《著作权法》所规定的著作权和侵犯著作权行为的形式、法律后果及相关免责条件等内容。
今年以来,镇江中院受理了多起涉网吧侵权的知识产权案件。这些案件中,作为被告的许多网吧由于对知识产权法,尤其是我国《著作权法》缺乏了解,而不知道自己的经营行为已经侵犯他人著作权。为使广大网吧经营者了解与其经营活动相关的著作权法律常识,树立起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意识,合法经营,减少侵犯著作权行为的发生,镇江中院知识产权庭的法官们结合案件情况,共同研究起草了《致我市网吧经营者的一封信》,并向百十余家网吧逐一发出。许多网吧老板收信后称赞“法院想的真是周到”。
目前,在网吧经营领域,权利人商业维权趋向严重,权利人重赔偿,轻停止侵权;另一方面,网吧经营者法律知识匮乏,侵权现象时常发生,微利经营。人民法院赔偿数额的确定与网吧承受能力之间愈加难以平衡。如何指导网吧经营者合法运用法律对权利人的权利予以限制,依法经营,合法谋利,处理好维权和传播的关系亦是镇江中院发出此信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