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法院“三个延伸”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作者:邵海林 发布时间:2011-09-08 浏览次数:248
近年来,丰县法院主动延伸审判职能,通过建立法庭、学校、社区(村)及家庭“四合一”的青少年维权工作机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自2010年至今年8月底,该院判处的36名未成年被告人,无一人重新犯罪。
向学校教育延伸。通过举办专题法制讲座、发放法律宣传小册子等形式,结合青少年身心特点进行法制宣讲。邀请学生到庭观摩庭审。选取青少年人群中常发的典型案例,组织青少年旁听庭审,以案说法,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向家庭教育延伸。要求家长不仅要履行好监护职责,还要注重子女的身心健康成长,及时掌握子女在交友方面的倾向,对社会上的不良影响,及时引导,培养子女健康的法律观念和为人之道。
向社会宣传延伸。把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挽救工作延伸到法庭之外,加强同团委、妇联、工会等人民团体、社会团体及政府职能部门的联系,共同做好未成年罪犯的教育、挽救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关爱网络,减少青少年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