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去世存款取不出 妻子与四子女对簿公堂析产
作者:苏志鑫 许文燕 发布时间:2011-09-07 浏览次数:483
顾某丈夫生前在银行开户的三张存单共6万元,一直不能从银行取出。2011年9月1日,经过常熟法院调解,顾某与四个子女达成调解协议,最终顾某分到37500元。顾某拿着法院的调解书顺利从银行取出存款。
顾某今年75岁,丈夫去年突然患病去世,留给她三张存单,一张三万元,一张两万元,一张一万元。顾某忘记存单密码,无法在银行顺利取款,银行告知在开户人去世的情况下,需要所有继承人对存款进行析产才能取出存款。由于顾某的四个子女中,只有一个儿子是亲生的,其他子女均是丈夫与前妻所生,所以顾某与这三个继子女平时关系并不融洽。顾某认为存单是丈夫留给自己的,理应由自己全部继承。而四个子女却另有想法,认为自己均有继承的资格。在这种情况下,顾某无法与四子女协商好析产事宜,一纸诉状将四个子女诉至常熟法院,请求对顾某丈夫的存款60000元依法进行析产继承。
9月1日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承办法官认为,根据法律规定,由于这六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首先应进行析产,即对这六万元先析分出三万元给顾某,另外三万元再作为遗产由继承人顾某与四个子女进行法定继承。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经过法院调解,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顾某丈夫名下的存款人民币60000元,其中37500元归原告顾某所有,另外22500元归其四个子女所有。最后,顾某拿着调解书顺利地从银行中取出存款。
名词解释:析产
析产又称财产分析,是指财产共有人通过协议的方式,根据一定的标准,将共同财产予以分割,而分属各共有人所有。公民死亡后,共同生活人或者财产共有与继承人就财产如何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解释,一般是先析产后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