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江苏省法院18月商事涉诉矛盾纠纷化解统计数据显示,宿迁中院各项指标均排名第一或并列第一。其中一审服判息诉率96.67%,高出全省平均值16.44个百分点;案件调解撤诉率66.67%,高出全省平均值16.96个百分点;案件申请再审率1.11%,低于全省平均值3.74个百分点。一审调解案件申请执行率,上诉案件被改判、发回重审率以及案件进入再审率均为0。由于全方位加强审判流程管理,注重源头化解矛盾纠纷,创新创优了调解工作方法,该院商事案件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今年以来一直处于良性运行态势。

 

该院先后建立了民商案庭前合议制度、重大案件跟踪报备制度等,强化了对案件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同时完善案件质量把关机制,重点发挥审判长联席会议的作用,要求一审案件、合议庭拟发改的二审案件、疑难复杂的案件、合议庭存在争议的案件及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案件必须报送审判长联席会议讨论,确保重大案件的正确处理方向。

该院将商事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关口前移,从源头做好化解工作,减少了矛盾的产生。如在处理宿迁骏泰置业、国泰百货公司破产案件过程中,承办法官将财产变价方案通过和不能通过的利弊分别作出分析,促使这些债权人支持变价方案。而对于拍卖方案,管理人以及合议庭均做出详尽的解释说明,使得广大债权人理解并认同拍卖方案。最终使这一影响全市发展稳定的重大案件得以顺利审理,受到市委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

不断创新调解方法,开拓调解路径,是该院化解商事矛盾纠纷的又一重大举措。民二庭与宿迁市浙江商会、市工商联等多家单位签订了和谐共建协议,邀请其组织成员参与商事案件的调解,为选中的调解员颁发特约调解员聘书。魏良军法官总结了“一个信念、两个原则、两项重点、六大技巧”调解工作法,办理案件调撤率高达91.3%。其先进经验被在全市范围内深度推广,带动了案件调解撤诉率的大幅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