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化解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苏州工业园区法院通过开展“诉警对接”机制,设立“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和“道赔纠纷及时化解中心”,及时参与交通事故纠纷调解息诉和诉讼引导工作。今年以来,该院共受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262件,收案数同比下降31.95%,通过指导诉前调解化解纠纷51起,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

 

加强巡回法庭调解推行制度化工作机制。该院在辖区交警事故处理部门专门设置了诉讼须知、道赔项目、赔偿标准等宣传资料,并通过宣传板上墙公示。每周定期安排法官进驻“交通事故巡回法庭”,直接参与重大、疑难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工作;与交警部门建立快速解决道赔纠纷的“绿色通道”,对当事人争议不大,在交警部门调处下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由法院现场出具法律文书进行司法确认;定期组织法官与交警事故处理民警召开案件讨论会、分析会,统一调解、裁判标准尺度。

 

及时指导人民调解建立规范化指导机制。道路事故纠纷具有专业性强、操作复杂等特点,而交警部门的人民调解员对复杂事故纠纷的调解成功率往往不高。针对这一情况,办案法官加强了对巡回法庭人民调解员的现场指导,帮助人民调解员通过分析交通事故发生原因,梳理各方过错,明确法律责任,大大提高了交通事故纠纷的调解效果。同时,办案法官通过开展调解培训,向人民调解员传授调解的方式方法、针对不同对象采用不同调解技巧,进一步提高了人民调解员的调解水平。

 

加大诉讼服务指导形成常态化宣传机制。通过开展“民事法官进社区”活动,将道路交通事故相关法律法规送法入学校、社区,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宣传教育,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加大以案说法力度,在审理交通事故纠纷的同时,向事故当事人及旁听的家属、群众开展法制宣传,以自身教训做教材,相互带动和监督,建立“正面引导,反面教育”的两防机制,使普通群众知法律,明后果,自觉维护正常的交通安全新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