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吴江法院审结一起盗窃案件,被告人并没有利用什么高超的“技艺”,而是“正大光明”地走进房间实施盗窃。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夏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夏某2007年来到吴江市盛泽镇打工,曾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2010年提前释放出来。重获自由的夏某并未悔过自新,既不想找个稳定的工作而又想大手花钱,可惜财富是不会惠顾那些不想实干的人的。

 

今年六月的一天晚上,两手空空的夏某盯上了外来务工人员的租房,采用溜门入室的方式盗窃财物多起。案发当晚,夏某来到盛泽镇一居民区,发现一出租房有个男人从屋内出来上厕所,走时门没关,屋内的灯也没开,于是就潜入房内窃得一台笔记本电脑、一部手机和一百多元现金。首战告捷的夏某继续向前“巡视”,发现又有一人家的门是虚掩着,里面有一男子在睡觉,一台电脑和一部手机就放在桌子上,如此诱人的“猎物”,夏某自然没有放过。后来夏某又流窜至靠近织造厂附近的一排租房,同样在屋内有人在睡觉的情况下通过溜门入室的方法从两户租房内窃得两部手机和四百多元现金。

 

“收获”颇丰的夏某当夜便到盛泽镇一棋牌室“放松”一下,很快便将偷得的现金输得精光。清晨,在超市附近巡逻的警察发现身上携带两部电脑和四部手机的夏某形迹可疑,便将其传唤至派出所,夏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法官提醒广大市民尤其是租房客,要看好自己的房门,短暂外出时要确保屋内留人或者锁上房门;居家休息时要关好房门,勿图凉爽而给小偷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