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彩票中大奖 假借分享行诈骗
作者:陶静 发布时间:2011-09-06 浏览次数:313
本该好好读书的“90后”少年,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通过虚构福利彩票中奖,欲与他人分享奖金的方式,骗取数万元钱财。近日,建湖法院依法审结了这桩彩票诈骗案,这名无知少年也为此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2008年2月,被告人刘某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不料,刘某刑满释放后仍游手好闲,经常出入网吧等娱乐场所,因此欠下中年男子左某债务。2011年春节前,刘某在网上看到一则制造虚假彩票的小广告,想到自己无力偿还左某债务,刘某顿生借福利彩票中奖骗取左某钱财的念头。随后,刘某与此广告的发布者联系,花钱购买了两张一等奖的假福利彩票。拿到假彩票的刘某,主动找到左某,谎称自己中了两期福利彩票一等奖,以向左某转让该中奖彩票、分享奖金为由,骗取左某两万多元。春节期间,刘某大肆挥霍了所骗钱财,囊中羞涩。刘某见用此方法骗钱快,于是越发胆大,通过伪造福彩中心转账支票、建设银行电汇凭证及虚构公安机关协助其兑奖需要送礼等手段,谎称自己又中了福利彩票一等奖,欲与刘某分享,再次骗取左某四万多元。
建湖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遂依法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