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中院民四庭成立 婚姻法专家应邀授课
作者:王萍 孙毅 发布时间:2011-09-06 浏览次数:285
9月2日,镇江中院民事审判第四庭正式成立。据民四庭庭长唐东升介绍,中院民四庭是在法庭指导办基础上成立的,今后,既要对全市12个人民法庭进行审判业务和工作指导,也要审理人民法庭的上诉案件。这两项职能有机结合,在全省法院系统是一个创新。
中院院长茅仲华强调,镇江的人民法庭工作一直走在全省法院前列,新成立的民四庭要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创新、奋发有为,努力开创全市人民法庭工作新局面。要指导人民法庭开展“无涉诉信访人民法庭”、“无涉诉信访法官”活动,主动联系辖区党委政府,抓好涉诉矛盾分析通报、和谐共建等工作,更加突出功能发挥,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要以创先争优活动为抓手,树立更高标准争一流、更大范围争位次、更高层次争荣誉的目标意识,以争当优秀法官、办案标兵为动力,努力提升审判质效指标,实现在全省位次前移,努力使社会满意度明显上升。要进一步打造特色品牌。结合党委政府的新要求、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事业发展的新趋势,创新人民法庭服务大局、服务社会的方式方法,并注重总结、宣传全市每个法庭工作的特色亮点,努力打造人民法庭工作镇江品牌。要进一步提升队伍素质,加强审判能力、调研能力建设,着力提高工作能力和理论水平。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树立群众观点,践行群众路线,坚持司法为民。增强自律意识,公正廉洁执法,努力提升人民法庭审判工作在基层群众中的公信力。
简短的仪式后,中院举办了婚姻法解释三专题培训,特邀参与婚姻法解释(三)起草的我国婚姻法专家、最高法院民一庭审判长韩玫,为200多名法官、人民陪审员、特邀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员授课,她逐条讲解了司法解释的相关内容,分析了司法实践和现实生活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帮助大家提高正确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