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日,江苏省大丰法院执行干警利用双休日休息时间以联系业务为名,查明一化名逃债的被执行人的真实身份,及时采取措施,成功执结一起历时10年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大丰法院在执行一起债务案件时,被执行人王某为逃避执行,隐匿踪迹,案件承办人多方查其下落未果。最近,法官得知王某在盐城市做房屋装修生意,化名赵某,一般业务往来都以赵某名义进行。

 

为搜集证据,830日,执行法官从工商机关查实了王某所经营企业的工商登记,业主就是王某;从银行查实了业务资金往来,发现其账户经常有大笔资金往来,证实王某有履行能力。94日上午,法官和法警放弃休息时间以联系业务为名,来到王某开的装修公司,假称听说附近有一姓吴的老板装修房屋的水平高、质量好而且价格又公道,要去别的装修公司看看。王某看到客人要走,承认自己原来叫王某,现在以赵某名义经营。执行法官立即对王某采取拘留措施,并告诫王某拒不执行民事判决裁定要被追究刑事责任。此时,王某主动承认过错如数交纳了全部执行款42580并写了悔过书。一起长达10年的陈案终于划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