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案件当事人对审判执行工作的监督,强化审判执行人员的责任意识,泰兴法院随案发放案件监督卡,公布监督电话,畅通了案件双方当事人对审判执行工作监督渠道。

 

该监督卡共十条,从承办法官是否按传票确定的时间准时开庭;开庭时是否按规定着装;庭审过程中有无使用通讯工具;庭审过程中是否依法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办案过程中对待当事人的态度是否生硬、粗暴;有无接受当事人、律师、代理人及亲戚朋友的宴请、礼物、礼金;与律师、法律工作者之间有无不正当交往;执行人员是否有违法使用强制措施或怠于执行的现象;执行款物是否及时发放;对本案的裁判结果你认为是否满意;都进行随案监督,此举得到了案件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