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出境”来威慑 农民拿回治病钱
作者:华灵芾 徐雷 发布时间:2011-09-01 浏览次数:285
由于使用的割草机存在严重质量缺陷,农民王某在割草时双腿被割伤,造成六级伤残。虽然法院判决生产商赔付王某28万元,但生产公司早已停产歇业,银行存款只有区区几千元。面对执行困境,惠山法院的执行法官并没有轻易放弃,并针对生产商法定代表人为台商的特殊情况,充分利用“限制出境”的震慑作用,向台商讨回了农民的伤残赔偿款。
2007年,王某在为葡萄园进行耕地作业时,倒车时不慎摔倒,被高速运转的除草机刀片切中左腿,造成六级伤残。经惠山法院一审、无锡中院二审,最终认定割草机存在严重质量缺陷,生产商赔付王某各项损失28万余元。历经3年多的诉讼,王某身心俱疲,急等着赔偿款治病,可生产商却迟迟不支付赔偿款。无奈之下,2011年6月,王某向惠山法院申请执行。
“一定要帮农民要回赔偿款!”立案后,承办法官立即与被执行人联系,却得到“公司早停产,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回答。经过多次调解,被执行人仅提供了一辆奔驰用以抵债,可该车已用了十多年,款式老旧,实际价值与执行标的的差距较大。
为了进一步调查财产线索,承办法官冒酷暑前往被执行公司所在地——北京顺义区。当天到达北京已是下午2点,为了尽快摸清情况,法官顾不上吃饭,直接奔赴车管所查封那辆老奔驰,随后又到工商局查被执行人的登记材料,但并没有找到可供执行的财产。
随后两天,执行法官查询了顺义区十多个商业银行,并到被执行人公司现场勘察。可结果让人失望:工厂内杂草丛生,停水断电,只有一个看门人,银行存款更是只有四千元。
面对困境,法官并没有放弃。他们再次翻阅卷宗梳理案情,被执行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的籍贯引起了他们的注意:“张某是台湾人!”于是,法官通过代理人找到了台商张老板,就赔偿问题与他面谈。“你们也都看见啦!我公司早停产啦,自己都一屁股债,哪有钱来赔给他啊!”一见面,张某就向法官“诉苦”,表示自己没钱支付。
“张老板,按照你的说法,你的企业早已停产,在大陆已经没有任何生意,那为何迟迟滞留内地不回台湾?”“如果你拒不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我院将依法发出‘限制出境令’,希望慎重考虑!”听到法官说要限制自己出境,张某的态度明显软化。同时,法官积极与王某沟通,不断做双方的和解工作。经过八个多小时的努力,双方终于达成协议,除了那辆老奔驰外,张某再筹集10万元赔偿给王某,一个月内支付完毕。在8月的最后一天,法官陪同王某的家人再次来到北京,双方顺利办理了相关款物的交接。“三年多了,我们终于拿到了这笔钱!谢谢法官同志!谢谢!”紧紧握着法官的手,王某家人的眼眶,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