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广陵法院树立“以调促和”的和谐司法理念,积极探索行政审判多元化协调和解机制,充分利用和吸收各种社会力量,最大限度地化解各种行政争议,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1-8月受理行政案件52件,审结48件,其中有44件案件以原告撤诉结案,撤诉率达到91.7%。具体做法:

 

强化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工作。为强化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广陵法院实施了对接制度和通报制度。即将每个行政案件诉状副本抄送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法制办再将出庭应诉的行政首长名单发函至法院,实现法院与法制办对接。每月底,法制办将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情况进行通报,并纳入行政机关目标考核体系。目前,行政首长出庭率为100%,有效地促使行政首长和行政管理相对人面对面沟通交流,为和谐处理好每一件行政案件提供有力的保障。

 

建立行政案件诉前协调制度。对来院起诉的行政案件实行预登记制度,预登记后至正式立案期间,召集相关部门先行开展协调工作,利用法规和政策的调节作用,在第一时空化解行政争议,为案件的协调处理奠定基础。今年8月份以来,已成功协调13件行政案件,其中,涉及交警部门行政处罚11件、国土部门行政处罚1件、城管部门拆除违法建设1件。

 

严格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既支持行政机关根据社会发展需要依法对社会事务进行有效管理,又注意发现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瑕疵,及时发送司法建议,指出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瑕疵和不足,提出改进的方法和路径,促使行政机关依法行政。18月,共发送司法建议30件。

 

建立涉诉行政争议纠纷化解组织网络。今年年初,组建由相关行政机关法制宣传部门和负责行政诉讼事务部门的负责人组成的行政协调网络,行政审判人员分片对接,经常性沟通交流案件协调处理情况,充分调动行政机关参与行政协调的主动性和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