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即将结束,学生面临新学期开学。为了不让那些因父母离

 

婚之后无辜孩子能及时交上学费按时上学,常州武进法院针对未成年孩子学费问题开辟快速专项通道,帮无辜孩子“要学费”,不让一个无辜孩子失学。

 

据介绍,常州武进法院815日就离婚案件中涉及到未成年孩子学费问题召开专门会议,要求各部门对前来打这类官司的人要主动指导、帮助其进行立案,并快速进入审理程序。案件审结之后由执行局“110”党员服务队全力出击,确保无辜孩子开学前拿到学费。截至830日,该院受理的22起涉及未成年孩子学费的案件已全部审结,其中17起案件调解后当事人已自觉履行,5起判决案件已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此外,法院还对历年来尚未执行完毕、涉及未成年孩子学费的执行案件建立专项台帐,由法官采用督促履行方式,主动提示提醒当事人履行义务,8月份执结案件19件。

 

据了解,抚养,是指父母从物质上、经济上对子女的养育和照料,如负担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及其它必要的费用,并在生活上给予精心的照料和力所能及的帮助等,这是父母对子女所负义务的主要内容,也是子女健康成长的客观需要和物质保障,不因父母离婚而改变。《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 ‘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