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中院建立院领导群众工作基层联系点
作者:沈兆明 开存 发布时间:2011-08-31 浏览次数:463
近日,扬州中院为推进领导干部下基层活动扎实开展,出台《关于建立院领导群众工作基层联系点制度的实施方案》,全体院领导以“四个一”为载体,全面了解社情民意,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服务一个企业。每名院领导服务一个企业,做好企业的“法律保姆”,根据企业需要,及时上门就决策、生产、经营等方面提供无偿法律服务。每季度至少一次到企业走访,了解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经济纠纷,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每半年至少一次到企业进行法律知识宣讲;每年对企业的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等。
挂钩一个社区。每名院领导挂钩一个社区,院领导办公电话、手机号码向社区群众公开。每季度的第一个星期三下午,院领导走访结对社区干部、居民群众和孤寡老人等,采取政策宣讲、形势报告、上党课等方式,宣传中央方针政策和省、市委工作部署;开展法律咨询活动,为社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指导一名大学生村官。每名院领导结对指导一名大学生村官,及时帮助大学生村官解决相关困难和问题。每月沟通一次信息;每季度至少走访一次结对大学生村官;每半年指导结对大学生村官参与调解一件案件,切实提高大学生村官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
联系一个农民。每名院领导联系一个农民。每半年至少一次到结对农民家中慰问走访,关注农民生活,真正做农民的贴心朋友;每年至少一次到基层联系点农村召开群众座谈会,深入了解基层群众生产生活等情况,积极帮助农民朋友解决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