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邗江法院“三手”打造少年审判新特色
作者:徐庆兵 发布时间:2011-08-31 浏览次数:474
扬州邗江法院少年庭成立一年来,积极探索“庭前注重调查,厘清案情早出手;庭中凸显关爱,情法交融伸援手;庭后加强回访,矫治帮教不放手”特色少年审判方式,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庭前注重调查,厘清案情早出手。该庭在审理每一起未成人案件时,都加强对未成年被告人的庭前调查,调查的内容涉及“你的父母对你好吗?你犯错误时,你的父母是什么态度?你喜欢看什么书”等31小项,在获得这些信息的基础上,还主动走访参与侦查、审查起诉的公安、检察人员,以及未成年被告人学校的老师同学,掌握其全面真实情况,做到庭前的“三个不开庭”,即阅卷后对关键问题没有梳理清楚的不开庭,未成年被告人的成长经历及其社会背景没有调查清楚的不开庭,没有与未成年被告人见面进行心理疏导了解他们对犯罪问题认识的不开庭。在厘清案情后,对症下药做出符合每个未年人特点的审判预案。
庭中凸显关爱,情法交融伸援手。该院专门将曾获得“江苏省十佳法官”、被大家称为“知心姐姐”的徐莉法官配备到少年庭,承担少年审判工作。审判中,采取圆桌会议、谈话等形式,尽量减少刑事审判的威严、神圣,休庭时,主动安排未成年被告人与家长、老师、同学会见,用亲情、师生情、同学情去感化他们。对有心理障碍的未成所被告人启动心理干预机制,邀请心理专家对其进行心理咨询与矫治。量刑时充分考虑未成年人犯罪的动机、年龄,是否初犯、偶犯或惯犯以及有无悔罪、个人一贯表现等情况,坚持庭中的“三个不轻易”,即未成年被告人没有真诚悔过的不轻易下判,有被害人的案件没有和解的不轻易下判,可以判非监禁刑但没有落实帮教措施的不轻易下判。
庭后加强回访,矫治帮教不放手。该庭把功夫下在判后工作上,三下江阴学习考察未成年人关爱教育基地和涉嫌犯罪外来人员管护基地,加强对社会矫治工作的总结和研究,做到庭后的“三个不放手”即入监后延伸帮教不放手,回归社会后思想出现反复或问题没有解决的不放手,发出的司法建议没有得到落实的不放手。对接受社区矫治的未成年犯,加强与社区沟通协调,做好同步帮教工作;对需要送进未成年犯管教的少年犯,与未成年犯管教所建立工作联系,先后对成立以来判处的15名少年犯进行了回访,帮助他们确立正确的人生观,争取早日回归社会怀抱。此外与未成年犯家庭、学校、辖区建立联系,形成信息资源共享,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帮教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