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平江法院开办“民企讲堂”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作者:曹黎丰 发布时间:2011-08-31 浏览次数:220
近日,苏州平江法院于7月开始开展的《公司法》巡回宣传引起了辖区内众多企业的普遍关注。万达商业广场等多家大中型民营企业纷纷要求法院能进一步扩大法律宣传的范围和力度,平江区工商联合会也邀请法院结合辖区内民营企业的特点开展较为专业的法律培训。对此,平江法院积极分析反馈意见,在立足当前的经济背景,了解企业的需求和困难的基础上,于2011年第三季度推出“平江民企讲堂”法制系列活动,为辖区内企业发展提供更具有专业性、更有针对性的司法服务,切实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积极开展《合同法》案例解析,健全社会诚信体系。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础和生命线,是建立良性经济经营秩序的基础。平江法院将针对合同类纠纷中连环债务现象,结合具体案件的热点、难点问题,强调“惩治失信、保护诚信”的商事审判导向,引导民营企业树立诚信理念,爱惜商业信誉,形成以道德为支撑、法律为保障的现代企业信用制度,从而发挥商事审判对社会诚信体系建立的示范和塑行作用,推动社会信用体系以历史化、时代化的方式存在和发展。
重点组织《公司法》问题答疑,推动现代企业发展。平江法院深入贯彻全市民营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调研并收集辖区内民营企业在公司法领域内出现的困惑和障碍,在公司章程完善、股东权利义务、股权转让、公司治理结构等最容易产生纠纷的敏感领域展开深入的专题解析和重点答疑,以强有力的司法服务推动民营企业依法完善现代企业管理体系,拓宽发展领域,优化发展环境,加快经济转型,实现持续、稳定、健康的创新。
全面推广《金融法》法律宣传,净化辖区金融环境。平江法院在当前货币、房地产多重紧缩政策的背景下,结合民营企业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新问题、新状况,积极为民营企业融资渠道的畅通和金融环境的净化出谋划策。首先,建议民营企业完善财务风险预警系统,通过编制现金流量预算,检测和控制经营和投资中出现的问题,有效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其次,建议民营企业充分完善自身信用体系,优先从商业银行获取信贷资金,规范金融票据操作,谨防票据诈骗。再次,建议民营企业谨慎对待民间借贷,对民间借贷中可能出现的诈骗、高利贷等种种涉嫌违法、违规现象保持高度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