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法院精心为群众解纠纷
作者:王 营 发布时间:2011-08-31 浏览次数:1125
本报讯 为了能让群众少等一分钟、少花一分钱、少跑一趟路、少犯一次难,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整合立案、信访窗口,建设了集诉讼服务、纠纷化解、纠纷分流三大功能于一体的700余平方米的综合型、标准化诉讼服务中心,努力为群众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近日,该院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工作先进集体。
为了能尽量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消除在萌芽,丰县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了人民调解工作室和诉调对接办公室,专门聘请退休法官和辖区内德高望重且具备一定法律知识的退休干部担任人民调解员,并抽调一名业务庭的骨干法官专门从事诉前调解工作。今年以来,该院诉讼服务中心两名人民调解员共调解成功案件256件。
为了进一步强化涉诉信访化解工作,丰县法院探索建立了“1+3”信访化解体系。“1”即创新一体化内部管理机制。建立健全信访通报、约期接谈、院长周末走访、信访案件招标化解等一系列制度,并将信访化解情况计入干警执法业绩档案。“3”即借助党委政府、专业机构以及社会各界等三方力量支持,共同化解涉诉信访案件。去年以来,该院已先后化解了中阳商城1073户群体性纠纷案件、凤鸣集团破产职工22人集访案等,涉案标的额1.7亿元。
为了能够在第一时间发现、化解矛盾纠纷,丰县法院打破原有的诉讼服务“单兵作战”的格局,以院机关的诉讼服务中心为依托,在3个法庭建设标准型诉讼服务站、其余11个镇建设便捷型诉讼服务站,在全县360个行政村设立巡回审判点,积极构建“三级便民诉讼服务网络”。
针对丰县地域广阔,人口众多,有的镇距离法院较远等实际,丰县法院在全县14个镇开展“和谐乡镇共建”活动、在全县360个行政村开展“一村一法官”活动,努力将诉讼服务中心的职能延伸到最基层。通过对“三级便民诉讼服务网络”的建设,今年以来,该院共对2364件案件进行了诉前分流,诉前调解各类矛盾纠纷826件,成功化解753件,化解率达91.16%,接待来访群众536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