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趁朋友熟睡偷走9900元
作者:谢士龙 发布时间:2011-08-30 浏览次数:274
和朋友吃饭后,由于已是深夜,便一起入住一宾馆。哪料想,在结算住宿费时发现钱包里的9900元钱不翼而飞。近日,新沂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王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王某与何某在酒桌上相识,很快成了好友。今年4月27日,何某约王某外出游玩,当晚,二人在新沂市区某饭店吃饭,酒足饭饱后由何某结账。因此时已是深夜12点钟,二人便在某宾馆开了一个房间,进屋后,何某很快酣然大睡。第二天早上何某醒来后,发现王某已离开,何某遂去宾馆前台结算住宿费,却突然发现钱包里除几张零钞外,9900元现金已不翼而飞了。
何某大吃一惊,急忙拨打王某电话,可是他就是不接。无奈之下,何某便到派出所报了案,办案民警通过侦查最终将王某抓获归案。
经审讯,王某交代了全部犯罪事实。原来,在何某付饭钱时,王某看见何某钱包里有厚厚一沓百元钞票,顿生邪念,于是趁何某熟睡从其钱包里抽出9900元后离开宾馆。案发后,王某如数退还了全部赃款。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王某在案发后已经退还全部赃款,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据此,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