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法院五项举措重拳整治规避执行行为
作者:吴启飞 发布时间:2011-08-30 浏览次数:246
近日,针对部分当事人存在规避执行的行为,启东法院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通过实施五项举措,重拳整治规避执行行为。
跟踪规避执行行为的新动态。该院执行局组织专人搜集个案中当事人规避执行行为的具体方式、方法、途径并形成常态化机制,以此记录、分析研究规避执行行为的新动态、新特征,从而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反制措施,达到长效化整治的目标。
建立健全执行工作规范化制度。该院对既有的执行工作管理制度进行了梳理,依法强化执行力度、严格执行时限,建立由申请人提供、被执行人申报、法院依职权查找、案外人举报“四力并举”的财产发现制度,并对执行裁决等制度进行反思、整改,确保在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同时不成为规避执行行为的“帮凶”。
依法适用强制措施及其他法律规定。该院一方面严格规范强制执行措施的适用程序,对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当事人有隐藏转移财产、高消费等行为的一经发现,及时采取相应强制措施;另一方面积极寻求民事法律之外的强力支撑,对一些情节恶劣、拒不悔悟的当事人,符合“拒执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等情况的及时上报移送。
建立执行快速反应机制和协助执行机制。依托执行联动机制,该院建立了执行快速反应机制及协助执行联络员机制,力图通过巩固已有的执行力量、增强社会执行力量来提升执行效率,同时逐步探索建立权利人申请、法院依职权采取的二种不同启动模式的悬赏机制,使执行线索来源更丰富、更及时、更准确,确保执行效果。
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定期将老赖的情况通过报纸、电视等媒体向社会公开,让老赖承受社会舆论压力,使公众从老赖付出的诚信缺失成本中感受法院全力整治规避执行行为的决心。通过法制讲座、下乡普法等形式让群众认识规避执行行为的基本规律,形成全社会合力参与整治规避执行行为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