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法院全方位构建青少年关爱“五化”机制
作者:顾成勇 发布时间:2011-08-30 浏览次数:302
海安法院积极立足少年审判职能,延伸庭审教育效果,寻求社会各界支持,全方位构建青少年关爱机制。通过帮扶特殊青少年、宣传引导在校生等多种方式,以教育预防犯罪,以真心诠释至爱,以感化促进回归,取得了明显成效。
涉少审判专业化。海安法院向海安县编委会申请独立建制的少年法庭,专门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少年审判工作领导小组。在全院遴选6 名审判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工作耐心细致的法官专职审理各类涉少案件。在少年法庭配置“圆桌”审判席,营造轻松的庭审氛围。根据不同案情,张贴未成年人维权标志和励志标语,保护、开导婚姻家庭案件中合法权益、心理健康可能遭受侵害的未成年人。
教育形式多元化。为充分发挥社会调查功效,有的放矢做好庭审教育工作,海安法院牵头与县综治办、检察院、司法局联合出台《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前调查人员出庭作证实施办法》、《指定监护人制度实施办法》,由县关工委、街道社区等部门对失足青少年的生活、学习、工作、品行等进行客观说明并举证,最大限度地实现教育、挽救失足青少年的目的。同时,邀请失足青少年尊敬的老师、亲戚、长辈等出庭帮助教育,以失足青少年父母的信件、谈话音像资料为载体,在庭审时予以播放,并拍摄制作了法庭教育专题片《呼唤》。
结对帮扶定向化。海安法院充分挖掘、利用青年人之间“沟通无代沟”的优势,组织全院35 周岁以下的青年干警与判处缓刑、管制的未成年犯签订帮扶协议。将每月的第一个周六作为帮扶青年干警的回访日,定期深入失足青少年的家中、所在村(居)、镇司法所、矫正机构、学校或单位,了解帮扶对象的动态情况。同时,组织开展集体义务劳动、志愿者服务下乡、参观法制宣传展板、联谊晚会、技能展示等活动,增强结对帮扶的感染力和实效性。截止目前,海安法院青工委干警已与全县9 个乡镇社区矫正的23 名特殊青少年建立长期“一对一”结对帮扶关系,回访、谈心、参与活动累计达104 人次。
引导关爱社会化。海安法院认识到做好青少年的教育感化工作,社会参与是基础,引导出路是关键,积极向县政法委提出建议,由县综治办牵头,政法、关工委、团委、妇联、工商联等部门共同参与,在全县14 个镇推选具有社会责任感、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关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企业家,成立了“关爱青少年企业家同盟”。25 家企业签署《倡议书》成为首批“同盟”成员,均承诺预留工作岗位,并发挥企业骨干、退休人员在业务技能、社会经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为每名失足青少年安排1-2 名师傅,通过签订帮教协议落实帮教责任。目前,共有3 名失足青少年通过双向选择成为“同盟”的帮扶对象。
源头预防常态化。今年上半年,海安法院共计受理涉少刑事犯罪案件2 件2 人,较去年同期的16 件23 人,同比下降14 件21 人,并成功化解一起关系未成年人切身利益的死亡赔偿金分割案件。源头预防与关口前移的关爱效果初步显现,少年法庭的创新的动力和热情得以激发。海安法院还坚持每天利用家长学校、网络论坛、飞信聊天等在线平台发送一条法律信息,每隔一周向广播电台、电视台选送一宗青少年犯罪案例,每月开展一期“法制副校长走进校园”宣讲活动,每季度向辖区报送一份乡镇涉少案件“平安报表”,在增强在校青少年法制观念、预防社会青少年犯罪的同时,有效助推了基层治安的综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