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徐州泉山区法院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开展少年审判工作,特色鲜明地构建青少年犯罪预防和帮教工作机制,成效显著。2008年以来,泉山法院共审结未成年人案件431件,无发改和信访案件,先后被市中院荣记集体三等功一次、被市中院评为全市法院先进集体,连续两年被团市委等部门评为徐州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少年审判前科消灭工作荣获市委、市政府振兴徐州老工业基地创新实践奖,成效显著,得到了各级领导和广大群众的充分肯定和好评。

 

坚持多头并进,努力开创青少年法制教育新局面。针对未成年人的特点,泉山法院陆续开展网上祭奠先烈、网络直播互动、巡回法庭进校园、组织学生旁听庭审、向旁听学生征求量刑意见等形式,强化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与此同时,泉山法院还安排11名法官担任辖区学校的法制副校长,定期到辖区学校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活动,受到了广大师生的欢迎。

 

为了创建平安和谐校园,泉山法院向区教育主管部门发出了关于开展“依法治教法育未来”普法教育主题月活动的司法建议,深入西苑小学为全区100余名教师开设专题普法讲座,现场解答老师提出的有关问题,有效地增强了老师们的知法、守法、用法意识,得到了教育主管部门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彰显人文关怀,着力构建特色少年司法工作机制。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泉山法院着力打造社会工作介入机制,开展“护蕊行动”,邀请心理咨询师参与庭审,先后疏导9名未成年被告人,都能当庭对自己的错误行为表示悔悟,并主动认罪服法。对此,先后有国家和省、市级十余家新闻媒体进行了宣传报道。

 

建立判后延伸回访机制,对判处缓、管、免的未成年被告人定期或不定期到家中、学校、单位及辖区的派出所、社区基层组织,采取走访、电话、书信等多种方式进行回访考察。对判处监禁刑的未成年犯,定期到管教所进行面对面的心灵交流和心理疏导,增强他们改造的信心和决心,促使他们积极改造,争取减刑,早日回归社会。

 

建立互励机制,积极探索失足未成年人帮教新模式。徐州泉山法院在征得失足未成年人本人及其监护人的意见后,率先在全国法院系统成立了首支由失足未成年人组成的“法雨志愿者服务队”,对外开展公益、慈善、文化、环保等活动。为了用身边鲜活的先进人物教育和改造失足未成年人,让心灵残缺的失足未成年人与身残志坚者建立相互激励机制,泉山法院与被誉为“当代保尔”的徐州市心缘志愿者服务中心主任郑复生达成共建协议,成立了“法雨志愿者服务队”,面向残疾人、孤寡老人、特困人群等开展志愿服务,共同开展社会公益事业。

 

今年六一前夕,泉山法院组织法雨志愿者服务队和心缘志愿者服务中心主任郑复生一起携带全院干警捐献的价值近万元衣物、寝具、文具、玩具等生活用品,前往市社会福利院看望慰问孤残儿童。志愿者们通过打扫环境卫生、帮助残障儿童进餐等义工劳动,被郑复生身残志坚、自强不息的优秀品格所感染和福利院孤残儿童的纯真善良所感动,使他们的心灵受到了一次净化和洗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