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人民为师 为百姓谋福
作者:张宽明 刘 俊 发布时间:2011-08-30 浏览次数:1348
编者按:
今年7至9月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此为契机,继续深入开展已为期近两年的“愿联系群众,能联系群众,会联系群众,联系好群众”的“四联系”活动,将大讨论的成果融入法官的思想理念中,落实到法官的实际行动中。此举不仅获得了社会各界的认可,更赢得了当地群众的赞誉;不仅成为群众工作的生动实践,更成为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抓手。他们的做法可供各地借鉴。
“拜人民为师,这就灵了!”最近一个时期,在江苏淮扬大地,毛泽东同志这句在解放初期的朴素话语在扬州两级法院叫响!扬州法院人以此为院训,思想在潜移默化中触动;以此为座右铭,变化在点点滴滴中彰显;以此为原动力,将“群众观点大讨论”推向新高潮……
大讨论--
解决一个“愿”字
去年初,扬州中院“愿联系群众,能联系群众,会联系群众,联系好群众”活动的若干意见下发到全市法院,一场大讨论在全市展开。
“首先要解决的是思想,最大的问题在思想,最大的力量也在思想,只有思想深处愿联系群众,才会迸发激情……”扬州中院院长时永才向记者谈起“四联系”活动的初衷。
“四联系”活动初期,思想并不统一。有的认为:“案多人少的矛盾这么明显,我们有时间去联系群众吗?”还有的感到:“法官就是坐堂办案,要和当事人保持距离,有必要去联系群众吗?”
干警的疑问抛在扬州中院党组面前。为了解决这些疑问,时永才院长、徐军副院长,一连给干警上了六堂课,边讲解边讨论,明确开展“四联系”活动是践行司法为民、推进司法民主的关键,是发挥好审判执行职能,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管理的基础,是促进司法廉洁、树立司法公信的有效途径,以大量鲜活的事例,证明毛主席“拜人民为师,这就灵了”的英明论断。
讨论轰轰烈烈,学习潜移默化。为了解决青年法官的群众观念问题,扬州中院成立青年法官读书研究会,举行群众观念与年轻干警成才的专题研讨。邀请全国优秀社区工作者扬州荷花池社区主任伏正予到法院做社情民意的报告;开展以“党性在心中,提升宗旨意识;人民在心中,提升群众观念;责任在心中,提升司法业绩”为主题的“三在三提升”系列教育活动;开展重读经典著作、撰写学习心得活动,使群众观念内化于心。三个月时间,扬州中院干警撰写读书心得200多篇,立案庭法官邱世国说,重读《为人民服务》,不能仅仅停留在口头上,要像张思德同志那样,把为人民服务落实到具体的、实实在在的司法为民的工作中。
领导的示范是无声的号召。时永才带头下基层调研,到群众中去。宝应范水法庭、高邮小葛村、武塘社区……街头巷尾,田间地头,处处有扬州法院领导班子成员的身影。
这是记者摘录的时永才院长民情日记中的一段:
“8月3日,晴。今天下午,我到高邮市临泽镇小葛村走访调研。在走访过程中,我随机深入了几户农民家中,我注意到小葛村的贫困户较多。比如,我走访的葛仕华,上有70多岁老母、下有未成年的小孩,而他自己患有肝腹水,妻子离家出走,生活十分困难。黄有六、黄有发兄弟俩分别60岁和56岁,都因贫困没有娶妻生子,而且还有一个82岁的老父亲需要赡养……临别之时,我跟葛村支部书记约定,相互之间加强沟通联系,法院将尽可能地在物力和资金等方面为小葛村的发展尤其是在贫困户帮扶上提供必要的帮助与支持……”
大讨论,大调研,让思想更统一,力量更凝聚。
大提高--
达到一个“会”字
解决了联系群众的感情问题,司法能力如何紧跟上?
“在学习中提升群众工作能力,在竞赛中形成群众工作氛围,在整改中培养亲民爱民的司法作风。”时永才给出了答案。
扬州全市法院系统“业务大学习大竞赛大提高”活动已坚持了三年,这其中,群众工作能力是一个重要方面。
“能联系群众,就是要以老百姓听得懂、行得通的方式调解审理案件,努力把案件审理的过程变成教育疏导、理顺情绪和普法教育的过程。”时永才解释说。
为此,扬州中院举办了群众工作专题法官论坛。由各业务部门、各基层法院开展专题调研,深入进行群众工作方法研讨,确定论坛的主题发言人与点评法官,交流群众工作心得,总结群众工作经验,提升群众工作能力;开展群众工作专题培训。聘请群众工作经验丰富、成效突出的优秀法官担任教员,采取互动教学、情景模拟、随岗培训、言传身教和“传帮带”等多种方式,努力培养更多做群众工作的行家里手。
对新招录人员,原则上安排到基层工作。对缺乏基层工作经验的后备干部,分期分批安排到基层一线锻炼,在实践中提升群众工作能力。
经验在实践中诞生,方法在实践中完善。扬州两级法院在全市法院推广广陵区法院的“九进九出”群众工作法。所谓“九进”,一是邀请民调经验丰富的基层工作者来院授课,讲解基层群众工作经验;二是邀请群众代表来院座谈,倾听群众心声,了解社情民意,把握群众诉求;三是举办社区主任座谈会,就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的举措和形势进行沟通;四是举办法院开放日,邀请群众代表参观法院,观摩庭审,发放《便民法律服务手册》,让群众更加了解法院工作、更加理解支持法院工作;五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评议法院工作,向代表委员汇报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六是邀请律师进行座谈,实现良性互动,共同做好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七是开展法官与大学生村官结对共建活动,聘请村官为联络员、法制宣传员、特邀调解员、行风监督员,共同化解基层矛盾;八是为执行信息员和联络员举办专业讲座,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九是聘请社区主任担任涉法调解员,加强诉调对接,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化解在萌芽状态。
把群众请进法院来,法院也要深入基层去。所谓“九出”,一是开展“分区包干、挂钩服务”活动,干警定期走访社区、村组,排查化解矛盾;二是开展“联系人大代表所在企业”活动,深入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及法律需求,为企业转型发展提供法律支持;三是开展“访百企、进千家,提高能动司法能力”活动,主动服务区域发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四是成立法律服务团,下设立案、民事、商事、刑事、执行、协调等六个工作组,有针对性地提供法律服务;五是开展审委会委员联系重点企业活动,审委会委员与重点企业结对联系,帮助解决涉法涉诉问题,每人每年提出一条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合理化建议;六是设立诉调对接工作站,充分发挥诉调对接“第一道防线”作用;七是设立巡回法庭和假日法庭,就地开庭,及时调解,方便群众诉讼;八是打造无讼社区建设,开展法制宣传,提高群众法制意识和法律水平;九是向社区和来院诉讼的当事人发放倡议书,倡导和为贵、理为先、法为上的理念,让法制观念深入人心。
扬州中院还定期分析整理通过各种渠道收集到的群众批评、意见和建议,编发民意汇总,报院领导批阅。落实民意的转化,对涉及立法、制定政策、修改司法解释等事项的转送相关部门。健全整改反馈,对群众反映属实的具体问题,由相关部门通过信函回复、实地回访、组织座谈等方式向提出意见建议的相关部门和群众反馈整改落实情况,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对于反映不属实的具体问题,由相关部门将调查过程和结果反馈给相关部门和个人,争取理解和支持,增强司法公信力。
联系群众方式的变化带来的是审执数据的变化。2010年,扬州法院诉前调解案件同比上升538.78%,诉前调解成功率为86.89%,其中,中院诉前调解成功率为100%,居全省法院首位。扬州中院近三年来化解的重点信访案件中,三分之二的案件通过非诉解决的方式化解了矛盾。重点交办涉诉信访案件息诉率连续三年保持100%,全省排名第一。
大服务--
实现一个“好”字
联系群众不难,贵在长期坚持联系群众,贵在让群众满意。扬州中院党组认识到,要巩固工作成效,必须在大服务中实现一个“好”字。
在扬州,法官联系服务企业“三百”活动如火如荼:百家企业法律大培训,百起矛盾大排查,百案判后大回访。在“三百”活动中,帮助企业剖析法律问题、开展法律培训、提供法律咨询。他们建立了近百个企业联系站、发放上万份服务承诺卡、编制《案例选编》和《企业经营法律风险提示》,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今年初,扬州中院与市经信委等五部门建立了服务企业转型升级的联合服务机制,通过发放商事法律手册、服务企业联系卡、向企业代表深入浅出地讲解合同法和公司法有关方面知识等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面向全市企业开展法律培训,参加培训的企业代表三百余人。
在扬州,“百名法官进社区(乡镇)”活动紧锣密鼓。8月6日,扬州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徐军来到广陵区汤汪乡同心村与村民座谈。徐军说:“只有到村里,才真正了解基层干部难处,村干部形容当前农民难管理,'走南闯北不求你,上门收费不理你,有了矛盾要找你,出了问题要告你'。现在农村的矛盾以财产类为主了,这就需要我们针对变化积极应对。”扬州在全市法院设立16个“社区(乡镇)法官服务小组”,选择50个社区(乡镇)作为活动挂钩联系社区,每月到挂钩联系社区(乡镇)服务一次。维扬区法院在该区的七个社区试点都有了自己的包片法官,除了安排资深法官到社区一线办案,居民有问题可请法官上门审理外,居民如对法官不满意还可要求换人;广陵区法院由省市区三级5名法院劳模在社区建立“劳模工作室”,帮扶弱势群体温暖人心、帮扶失足少年重新站起,组织“劳模宣讲团”,到社区宣传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咨询,增强群众权益保护意识的同时,收集民意,了解民情。
在扬州,服务群众正成为法官们的自觉行动。扬州中院组成200余人参加法官志愿者团队,开展“服务幸福扬州,法官志愿者在行动”活动,志愿者活动达到1000余人次。志愿者深入社区、企业提供服务。前不久,某小区物业管理方和开发方闹矛盾,居民业主受害,垃圾没人运,安全没人管,绿化没人养护。“我们小区全乱套了”,扬州中院法官志愿者服务队到这个小区做普法宣传时,居民们向法官反映这一情况。为了让几百户居民能够有不间断的物业管理,这些法官志愿者到小区找开发商沟通、找物业协商。最后在法官的努力下,物管和开发商达成了调解协议。现如今,小区绿树成荫,环境整洁。
在扬州,法官为维护群众利益想方设法。某房地产公司原系扬州仪征市知名房地产企业,后因经营管理不善及其他因素影响,出现资金链断裂,导致项目开发搁置,所欠债务高达1.2亿余元且无法清偿,公司进入破产程序。由于公司许多资产都设定了抵押,如果直接进入破产程序,普通债权受偿比例不会超过20%。为了最大限度保护债权人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企业的再生,在房地产市场复苏、房价大幅提升的市场背景下,仪征法院把握契机,积极引导债务人的出资人启动破产重整程序,帮助重整申请人对85名债权人做好重整释明工作,使许多债权人充分认识破产重整能使他们的利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普通债权受偿比例将提高到70%,使债权人对债务人树立了信心,从而顺利通过了破产重整计划。
时永才告诉记者,“联系好群众,我们注重建立群众意见研判长效机制,将司法调研、司法建议有机整合,不断优化工作机制。今年以来,扬州中院对民间借贷做出的调研报告、对未成年人犯罪的调研报告,受到省高院院长公丕祥和扬州市委书记王燕文的关注和批示,这些都是在基层发现的问题”。最近,扬州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评议政法机关工作,扬州中院以96%的满意率名列第一,该院连续三年被评为“市级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