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中院全力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
作者:盛茂 发布时间:2011-08-29 浏览次数:231
8月19日,连云港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中院、市政府法制办联合召开了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推进会。此次会议诣在研究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的行动举措,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推进法治连云港建设向纵深开展。
自法治连云港建设活动开展以来,连云港市高度重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自2006年起在全省较早部署开展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2009年全省首家以市委、市政府名义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对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作出部署,并将其作为法治连云港建设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狠抓落实。经过几年的努力,基本实现了行政诉讼从“告官不见官”到“民与官平等对簿公堂”的重大转变,全市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稳步推进,呈现出良好发展的态势。据统计,全市两级法院审理的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是:2008年为34.9%,2009年为53.1%,2010年为52.4%,2011年上半年为67.9%;
下一步,要突出抓好“一个目标、三个主动、六项制度”。力争经过三年努力,实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在县一级达到100%、市级达到95%的目标。各级党委政法委和政府法制部门要主动超前谋划,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列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和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各级行政机关要主动、积极地参与行政诉讼庭审活动。各级法院要积极主动地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创造条件,扮演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推动器的角色。确定了行政诉讼联席会议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知制度、行政诉讼案件旁听庭审制度、行政诉讼审理结果反馈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统计报告和通报制度、行政诉讼应诉和行政执法业务培训指导等六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