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被害人池某实施非法拘禁辗转各地运送途中,被告人程英华因行车问题与路人发生纠纷,竟跳下车子持刀将其杀害。825日,作恶多端的程英华在江苏宿迁法院领受了“死刑通知”。

 

仅有小学文化的程英华十多岁就开始在 “道上混”,17岁时因抢劫罪被法院判处两年六个月徒刑,此后又因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被常州警方治安拘留。程英华惯常帮助他人“摆平”纠纷,从中获利。2010917日晚,程英华以被害人连某(女)之前欠其好处费为由,伙同他人将连非法拘禁,并使用电警棍等对其实施殴打,直至922日逃离控制。此前一天,程英华还伙同他人将连的男友典某非法拘禁,用电警棍殴打,在典某逃跑至一商场时,程英华紧追不舍,在商场内用尖刀将典某身上多处戳伤,致其失血性休克。

 

去年1016日晚9时许,因他人与被害人池某存在经济纠纷,程英华带人“出马”,在沭阳县某宾馆将池某强行带走,先后带至连云港市灌南县、宿迁市沭阳县两个小镇非法拘禁。拘禁过程中,程英华等人对池先后使用布带捆绑在车后拖行、用电警棍电击、用辣椒水喷、用铁链捆绑并放进轿车后备箱等方式残忍折磨,致池身体多处受伤。

 

在程英华拘禁池的车辆行至某镇步行街时,被一辆摩托挡了道,尽管被害人方某已将摩托推开,为程让开了道,但程仍然骂骂咧咧,拔出随身携带的折叠刀扬言戳死方某,在双方争执中,程英华对方某胸部、腹部等处连戳数刀,致方某当场死亡。

 

法院判决,被告人程英华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被害人方某亲属经济损失合计人民币52468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