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年前母子反目成仇 十二年后母子终归团圆
作者:杨贵亮 发布时间:2011-08-26 浏览次数:338
“真的太感谢你们铜山法院的法官了,让我们母子重归于好,不然,我们的官司还要打下去,这下好了,我们不打了,再也不打了。”儿子扶着母亲步履蹒跚的走出了法庭。
这是8月24日在铜山法院执行局上演的动人一幕,反目成仇的母子在十二年后,在执行法官杨贵亮的耐心调解下,终于冰释前嫌,抱头痛哭,重归于好,一家人终于团聚,享受天伦之乐。
张某今年已经七十四岁,膝下育有三个儿子,一家人都在辖区某煤矿生活,十二年前,由于老伴去世,只能依靠单位发的一百余元的生活补助维持生活,于是1999年一纸诉状将三个儿子告到原九里区人民法院,要求他们每人每月给付赡养费100元。其余两个儿子都同意,唯独二儿子崔某不愿多付,辩称父亲在世时,崔某每月付赡养费五十元,母亲在处理家庭矛盾时不够公正,使其有些看法,且自身身体有病,单位效益不好,还要抚养孩子,只能每月付母亲赡养费四十元。法院经审理查明崔某因其不常回家,对母亲生活起居不予过问,还因其父出殡时与母亲及兄弟发生矛盾,母子关系更加不和睦,遂依法三被告自一九九九年六月起每人每月付原告赡养费六十元。原告以后生病所花医疗费凭票由三被告平均分担。
判决生效后,十二年来,由于生活水平的提高,母子之间就不停的执行,不停的打官司要求提高赡养标准,后来又因为原告生病所花医疗费引起纷争,一家人真是闹得不可开交,进法院更是家常便饭,也因为官司筋疲力尽。2011年,由于区划调整,原九里区的部分案件移交铜山区人民法院办理,此案由杨贵亮法官办理,他认真查阅了卷宗,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后,又到双方的街道、单位走访调查,了解到原来的执行人员连续两年直接从崔某的工资中扣划不少钱,使崔某的生活陷入困境,更激化了矛盾。了解到这一情况,杨法官并没有直接对崔某采取执行措施,而是把他们母子请到法庭,各拿着自己的材料和账本进行对账。经过一个上午的努力,终于弄清了各项费用。到此本案可以结案,但执行法官考虑以后还会到法院继续执行,还会闹矛盾,想让他们和好。便把母子分开,单独做工作,经过执行法官苦口婆心,不厌其烦,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劝说,讲到母子情深,养儿的不易,崔某留下了眼泪,讲到儿子身体有病,家庭困难,母亲也为之难过表示理解。经过母子的同意,执行法官准备让他们在法庭好好谈谈心,没想到动人的一幕出现了,原来反目成仇十二年不来往的母子,这次儿子见到母亲后,一下子双膝跪在母亲的面前,叫一声“妈”,便泣不成声。这时母亲赶紧扶起儿子,泪流满面叫一声“儿啊”。母子抱头痛哭。在场的人都在感受这母子重新和好的喜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