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铜山法院妥善化解一起历时3年涉村上访案件
作者:杨贵亮 刘娟 发布时间:2011-08-26 浏览次数:350
8月24日,在铜山法院执行局杨贵亮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妥善阻止并化解了一起涉村上访案件,解开了双方当事人长达3年之久的隔隙,起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
1999年3月,刘集镇某村村委会书记委托中间人找到徐宜良协商,准备在徐宜良位于该村牛屋东的责任田内建造配电室,商谈后达成协议,村里在牛屋东土地内建造配电室及相应院落,每年支付100元补偿款。配电室建好后,第三年因村委会没钱支付,即用本村张亮的半亩土地给徐宜良耕种,抵偿原商定的100元。自2000年农村电网改造后,该配电室废弃,现由第三人刘莉使用。2008年5月25日,徐宜良拿到了政府颁发的包含争议土地在内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该土地面积1亩,承包方式为家庭承包,土地性质为基本农田,用途为农业生产经营。因为配电室已废弃,徐宜良多次找到村委会协商,要求归还承包地,但村委会均拒绝归还,无奈之下,徐宜良将村委会和刘莉告上了法庭。法院经审理后做出判决:刘莉立即搬出该配电室及院落,村委会内将配电室及院墙拆除并清理干净。
徐宜良打赢了官司,本想着可以要回自己的田地,可是判决都生效将近两年了,刘莉仍然住在配电室里,多次找到村委会和刘莉协商无果,徐宜良到法院申请执行。他认为自身的权利得不到实现,扬言要到媒体和上级上访。执行法官杨贵亮接到此案后,不顾天气炎热,深入地头,苦口婆心的多次到被执行人家中,做思想工作,耐心讲解法律知识,法官的辛苦感动了被执行人,不到一周刘莉就搬出了该配电室及院落。随后杨法官又找到村干部,要求尽快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村干部却以种种借口推脱。此种情况引起了执行法官的注意,经过走访村民,执行法官注意到,由于这是多年以前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村干部换了好几任,而此案又判决村委会败诉,村委会再安排人去清理,村干部怕在村民面前没有威信。执行法官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和村干部促膝长谈,耐心讲解,最终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由村委会出资500元,徐宜良对该房屋自行拆除。(文中人物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