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丹阳法院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密切关注辖区经济发展形势,牢固树立能动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司法服务职能,抓好四项重点,助推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依法服务大局,主动对接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围绕建设生态市的要求,就近三年来涉环境类案件进行专项调研,出台《依法服务和保障生态市建设的实施意见》,保障生态市建设顺利推进。针对国家财政紧缩政策,走访调研小额贷款公司的运行状况,分析潜在风险,整理对策建议供党委政府决策参考。积极开展人民法庭“庭长进党委”、“法官进村委(社区)”活动,庭长参加辖区乡镇党委会议,通报法庭工作,分析辖区涉诉矛盾情况,为辖区党委政府全面掌握社会矛盾和各类不稳定因素提供参考。

 

立足商事审判,打造助推经济发展平台。妥善运用司法手段调节经济社会关系,对转型升级过程中引发的企业纠纷,开辟“绿色通道”,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积极与丹阳市眼镜商会、汽车零部件商会等行业协会建立协作机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和辐射作用,促进相关行业企业纠纷及时、妥善化解。应邀在辖区乡镇经济分析会上作“当前如何防范和应对企业经营法律风险”的报告,受到党政领导和企业人士的高度评价。

 

抓好行政审判,和谐高效化解行政争议。与市政府法制部门召开联席会,共同探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后的法律适用问题,妥善处理好涉及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等纠纷。及时向行政机关解释“三暂缓”政策,妥善做好相关行政相对人的法律释明工作,取得理解和支持,努力做到法律程序暂缓,协调工作不暂缓。积极参与丹阳市健身中心、沈家桥片区和中国眼镜城等拆迁项目的协调工作,保障重点项目工程顺利推进。

 

维护和谐稳定,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积极开展“和谐乡镇、和谐社区”共建活动,加强与联系点的综治和平安共建工作。围绕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适时介入,为地方党委政府排忧解难,上半年共妥善处置十余起因土地承包、流转等引发的涉农纠纷。强化社会矛盾预警机制,依托大调解网络,对群体性矛盾隐患,及时发现,及时通报,协助辖区党委政府迅速处置,将矛盾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