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法院大力推行“阳光司法”
作者:邵海林 发布时间:2011-08-26 浏览次数:242
近年来,丰县法院在认真贯彻落实司法公开的各项规定,深化司法公开理念,创新司法公开举措,进一步增强司法透明度,促进司法公正。
扩大司法公开范围。通过实行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推执行公开、司法鉴定公开,等制度,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
认真落实公开听证制度。先后制定完善了《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公开听证规则》和《执行案件公开听证程序规则》等项制度规范,对存疑案件全部实行公开听证,进一步提高了当事人对诉讼活动的参与程度,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参与权。
深入推行审务公开制度。实行每月审判执行运行状态分析公开、超期未结诉讼案件公开;信访案件办理信息公开等制度,进一步拓宽了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推进了司法公开由程序性公开向实质性公开延伸,有效保障当事人的监督权。
拓宽司法公开渠道。通过大幅度提高裁判文书上网比例、与电视台合开办法制栏目、建立新闻发布制度、设立法院“公众开放日”等举措,进一步加强了与社会公众的沟通和交流,增进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信任,提升了司法公开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