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庄严的法庭上,法官询问22岁的男孩即被告人小方:你在“世纪佳缘” 婚恋网上注册的目的是什么?小方回答说:是为了交朋友。那么,果真是为了交朋友吗?

 

近日,盐城亭湖区法院宣判一起由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的被告人方某涉嫌诈骗案,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方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20124月的一天,父母早年离异的被告人方某通过“世纪佳缘”婚恋交友网站与女孩小玲结识,双方通过QQ、手机微信等方式保持经常性联系。同年517日,被告人方某为骗取被害人小玲的信任,通过手机微信平台将自己的假居民身份证图片发给小玲,并在当晚与小玲见面时虚构其舅父荣某某因欠赌债闹离婚的事实,以借为幌子,在盐城市城南新区开放大道路上骗取被害人小玲人民币10000元。后来,由于方某压根就没想还钱,而在婚恋网上就采取拦截小玲的号码,让她找不到方某。这时,小玲才有所醒悟,觉得自己受骗了,便向警方报案。

 

被告人方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诈骗事实。现赃款已被追回退还被害人。

 

对此,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方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骗取公民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其犯诈骗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指控罪名成立,应予支持。

 

综上,法院根据被告人方某的犯罪事实,结合其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退赔全部赃款等具体情况依法作出上述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