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法院“庭审三同步”推进司法公开
作者:刘尊会 发布时间:2011-08-25 浏览次数:259
“法官,我在刚才的提交证据环节遗漏了一个证据,可以再补充一下吗?”在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庭审中,原告通过法庭内大屏幕上同步显示的庭审记录发现遗漏后及时补充,充分保障了自身的合法权益。
今年以来,该院按照省高院提出的“加强法庭科技化建设的要求,将所有的审判法庭均建设成为科技法庭,通过发挥审判法庭内同步录音录像、同步记录显示、同步载入数据库服务器三项功能,即在庭审活动过程中,庭审记录可通过安装在审判席、公诉席、辩护席、被告席的显示屏上同步显示,
通过庭审“三同步”进一步规范了审判人员及诉讼参与人的庭审行为,减少了当事人对庭审过程的异议。同时确保庭审笔录质量,提高庭审效率,进一步增强了庭审的透明度,促进了司法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