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着农村将要拆迁无人看管之际,便起贪念带着锯子前去盗伐树木,不料再次行窃时被村民逮个正着。近日,句容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

 

外地人老张原本在句容从事废品收购生意,虽然钱挣得不多,但也能养活全家。20115月,老张在与老乡王某(另案处理)聊天的过程中,得知句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某村村后有一大片粗壮的老槐树林,便在王某的唆使下开着自己的三轮摩托车来到该村,合伙盗窃槐树。经查,老张和王某采取锯割等手段盗窃作案2起(其中1起未遂),其中第一次两人共盗伐10棵,获利600元,第二次在盗伐7棵槐树准备装车运走时,老张被该村村民当场逮住,王某趁机逃走。经价格中心鉴定, 17棵槐树合计价值人民币10500元。

 

20118月,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老张的行为构成盗窃罪,且数额巨大,鉴于老张积极退还赃款,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