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法院立案庭坚持能动司法,在日常立案工作中,实施了“诉讼引导、风险提示、诉前调解”的三步工作流程,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努力在立案之前化解矛盾纠纷。

 

第一步“诉讼引导”,即立案法官接受立案或咨询时,在了解基本案情以后,充分行使法官释明权,由法官对当事人进行发问、提醒、提示或启发,引导当事人采取正确的态度和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二步“风险提示”,即立案法官引导当事人合理预期诉讼风险、诉讼后果,告知利害关系。引导当事人及时采取现实的态度,理性解决问题,及早化解纠纷。

 

第三步“诉前调解”,即当事人到法院立案时,立案法官首先对起诉书进行审查。对离婚、相邻关系等法律关系简单的案件,在立案前由立案法官予以调解,能履行的即时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