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水法院发现问题主动介入化解纠纷“四效合一”
作者:冯会 发布时间:2011-08-22 浏览次数:386
审理一起普通纠纷,带出一串关联案件。近日,涟水法院发现隐患,提前介入,仅用时3天,就将一批涉及46人、涉案金额高达52万元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妥善化解,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社会稳定,还保护了金融生态。
几年前,原告席某将所有的商铺租赁给被告某公司经营,在约定的租金给付期限内,该公司没有给付租金,经多次协商不成,席某便将该公司告上法庭,要求给付租金并解除双方的租赁合同。在审理过程中,主审法官姜浩淼了解到,共有46名业主将商铺租赁给了被告,被告又将全部商铺整体转租给某招商引资企业经营大型超市。姜法官立即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这批纠纷如果得不到妥善化解,极易酿成群体性事件,如果再因解除合同进而导致超市停业,就会引发更大社会矛盾,还会有损县域投资环境,给经济发展造成影响。考虑到这些因素,姜法官立即组织矛盾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姜法官得知部分业主就是该大型超市工作人员这一信息,遂向超市发出协助履行通知书,暂缓向被告人给付租金,并请超市作为第三方参与调解。经过三天的调解,纠纷双方在充分权衡利弊之后,签署了调解协议,由被告在2011年9月15日前履行给付租金的义务,矛盾得到了妥善的化解,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经济效果的“四效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