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丰县法院在行政审判中,注重建立和运用协调机制,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取得了良好效果,截至820日,共收案32件,审结29件,结案率为90.6%,协调撤诉率达92.8%

 

建立和运用协调机制。在行政审判中,建立起上下级法院联动和院领导、庭长、承办人三级联调机制,将行政协调贯穿诉讼全过程。

 

建立多元参与协调机制。对于影响较大、涉及民生的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有关党政部门、企业负责人观摩庭审,庭后座谈,现场评议,从庭审观摩入手争取社会各界支持。

 

建立协调互动机制。通过编发审判动态分析,帮助审查文书样本,提出司法建议,促进依法行政。同时实行行政机关工作季度通报制度,将工作中涉及法律的问题与法院交流意见,反馈司法建议的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