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冯阿姨,是您给我的生命注入了动力!”822日上午,已顺利考入重点高中的缓刑犯陈某某,在其父的带领下专程来到宿迁中院,向刑一庭副庭长冯莉“报喜”。一年前,即将参加中考的陈某某、袁某、陈某三名少年,因抢劫罪获刑,在二审过程中,冯莉法官从挽救青少年的角度出发,分别予以缓刑处罚。如今,这三个孩子全部考上了泗阳县中学等重点高中。

 

去年65日下午,中考在即,陈某某等三名初三学生由于缺钱花,一念之差抢了他人一部手机和200元钱。案发后,三人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逮捕,后被提起公诉。一审法院审理后,分别以抢劫罪判处三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年、二年和一年四个月,各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后袁某的法定代理人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希望二审能够给孩子一个重新学习的机会。

 

宿迁中院审理该案后认为,三名被告人犯罪时均系未成年在校学生,可塑性较大,本次犯罪属一时冲动,且三个孩子均表达了愿意继续读书的愿望,其法定代理人也表示将会尽到监护责任,从保护未成年人角度,对其适用非监禁刑更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故对三被告人均适用了缓刑。三被告人被释放后,承办法官冯莉主动联系家长,共同为孩子们做心理辅导,使他们尽快走出“犯罪”的阴影,并为他们联系了学校重新读书。半年之后,三名少年终于不负重望,在2011年中考中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尤其是出自单亲家庭的陈某某,更加珍惜学习机会,有两门成绩取得了满分,总分在全年级名列前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