庙会组织淫秽表演 三人纷纷获刑罚款
作者:刘光亮 郑祖文 发布时间:2011-08-19 浏览次数:355
明知是淫秽色情表演,仍然帮助老板助纣为虐,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惩罚。近日,句容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
2011年4月,王某等三人在老板周某夫妇(另案处理)的雇佣下来到句容某集镇从事淫秽色情表演。因为当天恰逢该集镇庙会,来往人数较多,于是王某等三人在老板的指挥下很快搭起了舞台,准备狠狠的赚一笔。根据老板安排,王某等三人负责望风、拉客、维持现场秩序和防止客人拍照录像等工作,另外三名妇女负责舞台淫秽脱衣表演。不料,天算不如人算,老板周某等人的行为被围观群众匿名举报而案发。三名脱衣妇女被分别处以行政拘留十天并处500元罚款。王某等三人因涉嫌组织淫秽表演罪被移送司法机关。
2011年8月,经法院审理认为,王某等三人协助他人组织进行淫秽表演,其行为已构成组织淫秽表演罪,依法分别判处王某等三人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