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诉前调解真是好
作者:袁航 刘丽丽 发布时间:2012-09-03 浏览次数:315
“诉前调解真是好,我拿着调解协议到法院给确认当时就给俺办好了,既节省了时间又少花了钱!”这是一起小额借款纠纷的当事人张某在沛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进行司法确认时说的话。
近年来,江苏省沛县法院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积极构建多方位、深层次解决纠纷的长效工作体系,在不断强化诉讼调解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开展了诉前调解工作。在具体的工作中该院将服务职能前置,充分发挥覆盖辖区的社会矛盾纠纷信息网络,在立案庭和四个人民法庭设立了5个“人民调解工作室”,选聘7名调解工作经验丰富、群众工作能力强和组织协调能力强的退休法官在调解工作室担任常驻调解员,专职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并从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股、妇联、团委、工会、消协、各镇司法所聘任了26名特约调解员,兼职开展诉前调解工作,使诉前调解工作具有更广泛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同时加强与司法局、人民调解委员会、乡镇综治调解中心的联系,对于当事人要求法院出具调解书的,及时填写移交立案表,引导当事人办理立案手续,第一时间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并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
诉前调解在诉讼前化解矛盾纠纷不需要开庭审理,程序简便,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费、律师费、误工费等大量开支,同时在时间上更为快捷,省却了送达、开庭等诉讼程序,使得当事人能低成本、快捷化解纠纷。今年1-8月份该院通过诉前调解解决矛盾纠纷1243件,切实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受到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和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