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吴中法院受理了一起儿子起诉亲生父母请求履行人民调解协议的纠纷。原告陈某至法院诉称,被告陈父、陈母系其亲生父母亲,双方因承包土地权属及房屋产权发生矛盾,后经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了调解协议,明确约定,陈某父母将4处产业、一间平房分给陈某,并在协议签订后一周内支付原告人民币5000元。但协议签订后,陈父拒不履行,陈某故要求法院确认双方间调解协议的效力,并要求被告履行调解协议。

 

立案受理后,法官立即上门向陈父了解情况,但是陈父家房门紧锁,敲门询问均无人回复,法官发现屋外窗户玻璃破碎,屋内明显有人在张望。在近一个小时的劝说与等待无果之后,法官只得无奈离去,并向当地的派出所了解情况,在了解法官来意后,派出所民警立刻将事情缘由娓娓道来:陈父陈母均已过花甲之年,儿子陈某不务正业,与原配妻子离婚后又与一王姓女子再婚,该女子在与陈某结婚前便欠了巨额赌债,结婚后便想方设法要陈某替她偿还。高利贷的人不时到陈父母家要钱,闹得老两口整日不得安宁。后来,陈某与其父母在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签订了调解协议。但陈某在协议签订后又表示不满,不但嫌父母给他的太少,而且要求他们立即支付这5000元。当遭到其父母拒绝后,陈某便与妻子王某一起来到陈父母家闹事,砸毁了屋外的玻璃,并在大门上泼粪。由此,矛盾升级进一步升级,在村里造成了很大的影响,派出所也多次到他们家进行调解。

 

了解了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后,法官又在派出所同志的陪同下再次来到了二老家,看到警官来了,陈某父母这才开门。为了消除陈某父母的抵触心理,法官耐心解释,并且保证不会偏袒任何一方。得知法官的来意后,陈某父母两人老泪纵横的向法官倾诉,原来陈某自从与王某结婚以后,自己不但不想办法还债,反而让债主到父母家来要钱,两位老人辛苦赚了几个钱都替他们还了高利贷。后来,经村里出面协调,给陈某分配了房产,再给他5000元做新房的装修费。但陈某还是不满足,不仅想要父母家最大的一块产业,而且还将装修费用来还赌债。法官了解情况后,向陈父陈母送达了开庭传票,并详细讲解了开庭的程序、证据的提供方法及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程序。

 

在开庭审理过程中,法官围绕陈某撕毁协议的原因重点展开调查,陈某承认了撕毁协议原件的事实,并提交法院协议的复印件,在法院的劝解后,陈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向法院提出了撤诉申请,陈父陈母也向法官表示了深深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