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吴中法院“立案信访窗口”被最高法院通报表彰
作者:鲁超 发布时间:2011-08-18 浏览次数:313
苏州吴中法院在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过程中,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积极适应司法新形势,认真落实司法新任务,努力满足群众司法新需求,继被省高院命名为首批“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示范单位”并荣获“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先进集体”称号后,近日,因诉讼服务中心“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工作成绩突出,被最高人民法院通报表彰。
将满足群众需求与完善服务职能相结合,打造一站式服务机构。先后出台《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关于建立诉讼服务中心的工作意见》、《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规划》等一系列指导性意见,从规范诉讼服务行为入手,设立了首问责任制度、服务承诺制度、办事公开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使诉讼服务中心成为集诉讼服务、诉前调解等27项职能为一体的一站式综合服务机构。
将化解矛盾纠纷与诉前分流案件相结合,打造高效性服务机构。在原人民调解工作室基础上,以“向前推移、向下拓展、向外联通”为原则,形成“五调联动”的诉前调解机制,即法院附设人民调解、速裁机制调解、人民法庭驻庭人民调解、在各街镇聘请法院特约人民调解员进行特约调解、与交警、劳动、消协等职能部门联合调解。为更好的配合和推进诉前调解工作,2009年11月,在全省率先出台《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工作细则》和《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决定书》文书样式,以司法确认赋予人民调解协议强制执行的效力;2010年7月,出台《关于开展诉前司法鉴定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在诉讼服务中心开展诉前司法鉴定服务,实现了诉前司法鉴定与诉前调解的衔接,提高非诉调解的成功率。诉前调解机制起到了良好的诉讼分流和繁简分流效果。全院收案增幅从三年前的年均10%减少到去年的4%,今年上半年,同比下降10.8%。
以拓展服务范围与创新服务方式相结合,打造品牌化服务机构。在立案上积极推行就近立案、口头起诉等举措,建立诉讼和调解快速通道,让人民群众以最短的时间、最近的距离解决他们迫切想要解决的问题;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当天立案、当天审理、当场送达司法确认书,提高了司法确认案件的审判效率。同时,积极做好法院宣传工作,诉讼服务中心的司法为民举措及相关事迹多次被《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江苏法制报》、《苏州日报》等各级媒体所报道,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的好评,形成较具特色的诉讼服务品牌。多年来,群众对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评价满意率达99%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