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苏州虎丘区法院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能动司法,努力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依法惩处刑事犯罪,有效回应群众关切。主动参与“平安建设”,继续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保持高压态势。积极参与“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运用“三审合一”机制妥善审结 “销售百万茅台假酒案”,并通过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有力的震慑了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准确把握治安形势变化,在“6·26”国际禁毒日前夕对3起毒品犯罪进行集中宣判,努力遏制涉毒案件高发势头。积极应对新类型案件,依法从重从快审结 “苏州危害食品安全第一案”,有效回应群众关切,有力维护社会食品安全,确保群众切身利益。

 

钝化矛盾案结事了,积极促进社会和谐。严格贯彻“宽严相济”政策。对具有法定或酌定从宽处罚情节的被告人,依法在量刑时予以考虑。坚持惩治与挽救相结合,最大限度地分化、瓦解犯罪分子,今年上半年对91名罪行较轻、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罪犯依法适用非监禁刑。加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工作,上半年成功调结案件14件,调解率达87.5%,有效地减少矛盾的再激化。加强裁判文书说理和判后释明,打消被告人不必要的疑虑,刑事一审息诉服判率达92.73%。做好涉少刑事案件审前调查,将“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贯穿于审判全过程,有效引导青少年罪犯重新返回社会。

 

加强社会舆论引导,营造良好宣传环境。稳妥处理社会高度关注的刑事案件,积极做好舆论引导。在审理“苏州醉驾第一案”时,该院坚持“不抢新闻点”、“不堵新闻报道”、“不一判了之”的“三不”原则,同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保持了良好的沟通,既展示了依法办案的严谨,又体现了严惩“醉驾”的决心。在“毒品犯罪集中宣判”活动中,该院广泛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派出所所长、村镇基层干部、新闻媒体等开展观摩听庭活动,通过这些节点将禁毒理念传递给整个社会。

 

延伸涉少审判工作,深化维权服务平台。加强未成年犯的判后管理,开展“细心规划、爱心互动、贴心沟通、暖心融动”的“四心工程”,有效防止未成年犯重新犯罪。积极依托“院校共建”开展常态化预防教育,今年以来进行校园法制巡讲5次,听课师生逾 3000人,还特别针对内地新疆班举行了励志主题班会。配合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等5部门成立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增强法制教育的实践性、灵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