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经济蓬勃发展,金融机构贷款业务的不断扩大,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数量不断增多,此类案件存在案件数量多、审理难度大、案件执行难等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

 

一、存在主要问题

 

1、案件数量不断增加。以笔者所在地的基层法院为例,近三年来,法院受理的金融借款合同案件,涉及个人借款的有393件,占案件总数的93%。借款人中以个体户、农民居多,也涉及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公务员或工人。

 

2、信贷操作不规范。信贷员责任心不强,审查把关流于形式,盲目追求个人业绩,放贷后对贷款用途监管不严,少数借款人借款并未用于生产经营,而是用于赌博、炒股、高档消费等,甚至存在借款后再向他人放贷从中赚取利息差的现象。

 

3、盲目提供担保多。担保人对其责任认识不清,一般同借款人是亲戚或朋友关系,碍于情面或者收受一定好处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对借款人借款后能否有能力及时还款,以及一旦借款人不能及时还款,其作为担保人应担承担的法律后果认识不足。

 

4、案件审理难度大。此类案件原告往往不能提供准确送达地址,应诉材料难以送达。或存在借款人缺乏偿还能力、担保人认为法院应当先督促借款人履行债务等情形,被告方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只能缺席判决。

 

5、案件执行比较难。该类案件的自动履行比例较低,判决或调解后大部分需要启动法院强制执行程序,被执行人往往下落不明或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到位率低。

 

二、提出对策建议

 

1、切实规范金融信贷。严格执行有关贷款的审批和审查制度,建立放贷风险评估机制,保证贷款的安全性;丰富担保方式,适当使用房屋、设备等实物资产抵押的担保方式;对贷款用途和使用情况加强监督,防止借款移作它用或用于不正当活动,以保证贷款的使用效益。

 

 

2、严格信贷责任追究。增强信贷人员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促使他们在办理借款业务的过程中能够严格细心地审查,按程序、按规定办事;完善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考核还贷数量,避免信贷员为追求成绩盲目放贷,减少借款合同纠纷的风险。

 

3、开辟绿色审理通道。成立金融合同纠纷案件速裁庭,依法快审金融合同纠纷案件。对于被告下落不明,难以送达的,依法采用留置送达,向被告同住成年近亲属送达应诉材料和开庭传票,确保案件及时审理,提高审判效率,保护国有资产。

 

4、加大案件执行力度。依法适用法律,对被执行人穷尽拘留、罚款、查封等多种执行措施,督促被执行人及时履行还款义务。对于缺乏还款能力的,要求被执行人提供担保,制定还款协议,限期履行,最大限度保护债权人权益。

 

5、定期开展法律宣传。开展以案释法、街头法律宣传等活动,使广大群众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增强借款人自觉履行合同意识,担保人防范风险意识。对金融机构提供司法建议,督促其强化自身管理,依法规范信贷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