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法院信访首办负责制促息访
作者:陈月英 朱秀芹 发布时间:2012-09-03 浏览次数:281
泗阳法院抓好初信初访案件的处理,坚持信访案件首办负责制,对当事人来访进行繁简分流,力争源头化解信访案件。
该院在立案庭专门设立信访接待室,安排专职信访接待员的同时,坚持院长、庭长接访制度。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提高一次化解率,使问题不堆积、矛盾不激化,把初信初访的办理作为基础性工作,及时将问题解决在初始阶段。在接待方式上,构筑来人、来信接待与电话接待相结合的“立体”信访接待网络。各接待人员以当场答复为工作目标,对无法答复处理的,根据案件情况立即联系承办人、庭长负责解答,或者用书面方式提请院长书面交办。针对部分重点信访案件,院领导和庭长多次主动预约信访人到法院进行谈话并积极到村镇接访,认真听取信访人的信访事由,缓和信访人对法院的对立情绪,有力地减少了信访人的重信重访,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