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展大联络工作范围,规范关于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关注案件的办理工作,切实提高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如皋法院出台《关于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关注案件办理的办法》,促进司法民主和司法公正。

 

明确关注案件范围。代表、委员关注案件,指全国、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通过各级党组织、人民代表大会、政治协商会议及其常委会有关办事机构转交材料,或者采用寄送信函、直接反映等形式提出意见或建议的案件。

 

明确关注案件办理机构。成立涉代表、委员案件专门合议庭,由院长或院长委派的副院长担任审判长,与办公室主任组成专门合议庭。对其他部门在案件审理中发现的涉代表、委员案件,及时向专门合议庭汇报,主动接受监督指导。

 

明确关注案件办理流程。联络工作办公室对代表、委员关注案件逐案登记审查,对不属办理范围的,及时向专门合议庭汇报后,与相关部门、相关人员沟通联系做好解释工作,消除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的疑虑和不满情绪;对属于办理范围的,由联络工作办公室向相关党组织、人大、政协机关通报。同时将关注案件的材料向院长提出拟处理部门,经院长审批后在二日内转有关承办部门办理。

 

明确关注案件处理方式。代表、委员关注案件办结后,承办部门应针对代表、委员反映的问题、办理情况和结果,及时起草答复稿,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院领导审批后答复代表、委员。如属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经院长批准后,可采用新闻发布会的方式向代表、委员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