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法院注重应用典型案例指导审判实践
作者:刘尊会 发布时间:2011-08-17 浏览次数:248
近年来,丰县法院注重将典型示范案例运用到审判工作中去,并用于指导审判实践,促进了案件审判质量的提高。
注意细心及时的发现典型的案件。在审判当中,对那些法律关系典型、复杂或者新颖的典型案件,从收案时起,就开始用心发现,精心准备庭审,将案件事实查清、审明,裁判文书辩法析理,透彻明了,确保典型案例的质量。规定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审判技巧等方面具有典型性,对同类案件具有指导和参考作用的案件,均可申报示范性案例。
设立示范性案例评审判小组。充分发挥承办法官能动性,由承办法官、研究室及具有研究能力的法官共同研究,撰写出高质量的示范性案例。同时,该院设立示范性案例评审判小组,并将初审符合要求的示范性案例报审委员会讨论确定。
注重准确运用示范性案例。该院对参照示范性案例裁判的案件提出明确要求,所参照的示范性案例的基本事实,与案件事实有无差异,以界定参照的必要性;所参照的示范性案例的说理是否令人信服,以确定案件的说理方向;所参照的示范性案例的结论是否正确,以确定是否有参照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