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远千里来行窃,落网!
作者:宝应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1-08-16 浏览次数:316
有正经工作不做,却要远赴他乡疯狂盗窃,最终落入法网。近日,宝应法院开庭审理了杨某、林某、杨某某、向某某盗窃一案,分别判处四被告人五年六个月至二年二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福建人杨某、林某、杨某某、向某某在当地均有正当职业,但四人不满足于工作带来的收入,于是萌生出盗窃的想法。2011年2月,杨某等人不远千里从福建来到宝应,白天他们在城区的各个小区里踩点,晚上便来到事先选择好的小区内,发现家中无人的便用撬棍撬开防盗门入室行窃。一夜之间,四人“光顾”了宝应县城的三四个小区,窃得现金及电脑、相机等物。离开宝应后,杨某等人又来到仪征,以同样手段继续行窃。此时,春节快要到了,四人便回到福建,将赃物变卖并瓜分了赃款。春节后,由于杨某已经将赃款挥霍一空,于是,他又伙同林某等人再度回到宝应,在某小区又窃得现金和电视机等物。正当几人高兴不已时,殊不知警方已经向他们张开了法网。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林某、杨某某、向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及均已构成盗窃罪,根据各被告人犯罪事实和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