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在淮安调研基层建设
作者:徐庆余 施荷生 发布时间:2011-08-16 浏览次数:1097
8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司委副主任委员姜兴长,在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司委主任委员赵顺盘、内司委副主任委员柏志英,省法院副院长李玉生,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邵建东等陪同下,就“两院”基层建设情况在淮安进行专题调研。
在重点听取了淮安市楚州法院、楚州检察院的工作汇报后,姜兴长指出,办事情、定指标,都要尊重客观规律,把握好度,坚持科学发展。对案件的增长和人民法庭的设置,要结合当地经济发展的规律正确把握。“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要未雨绸缪,认真研究,科学决策。
姜兴长指出,法院和检察院要建立三个层面的协调解决问题机制,一是具体工作部门要加强沟通联系;二是分管领导之间要加强会商;三是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遇到的问题进行协调。对于基层“两院”普遍存在的基建债务问题,姜兴长强调,全国人大要通过调研,向党中央和国务院反映情况,由中央和地方共同努力,化解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