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南通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会议,学习贯彻全国和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试点工作座谈会要求,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进行部署。南通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马志相,南通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王振,各基层法院院长、分管院长等50多人参加了会议。

  近年来,南通中院针对刑事审判呈现的刑事涉诉矛盾频发多发的态势,出台了《关于建立全市法院刑事涉诉矛盾化解工作管理机制的实施意见》,以十项机制建设为核心,构筑涉诉矛盾化解工作运行平台。2010年以来,对2363件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案件积极推进刑事和解工作,做好一、二审刑事法律释明,刑事上诉撤诉率达25%。采取深入社区、深入乡村、深入家庭的方式,依托基层社会矛盾化解网络,开展卓有成效的刑事涉诉矛盾化解工作,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重大案件中附带民事赔偿进行调处。今年1-7月,南通全市法院刑事附带民事调解率达80%,即时履行率超过70%,中院刑一庭非死刑案件刑事附带民事调解率达到100%,调处赔偿金额超过130万元,今年以来,中院累计向被害人家属发放救助资金10万余元。认真贯彻执行“保留死刑,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的刑事政策,完善死刑案件定案把关机制,建立承办人、合议庭、庭长、分管院长、审判委员会“五级把关制度”,近年来,南通法院死刑案件二审维持率和死刑核准率均为100%,在全国和全省法院名列前矛,受到最高法院领导的高度肯定。

  马志相指出,当前刑事审判呈现出刑事矛盾突出、社会广泛关注、群众期待强烈的新特点,全市法院要准确把握好刑法修正案(八)的核心要义,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新要求,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有度;要准确把握能动司法的新目标,积极构建风险评估机制,严防因刑事案件引发的社会动荡;要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推进全市法院独立建制的少年法庭建设;要通过审判公开建立畅通民意表达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王振从全面履行刑事审判职能、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能动作用、充分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方面对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提出了殷切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