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豫法院“三个坚持”加强涉军维权工作
作者:王豫 陈静 发布时间:2011-08-15 浏览次数:479
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涉军案件审判工作的通知》,依法保障和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近日,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法院成立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领导小组,并在该院民一庭设立涉军维权工作办公室和合议庭,通过三项措施全面加强新时期新阶段涉军维权工作。
坚持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涉军案件审判维权机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涉军维权工作办公室和合议庭。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合议庭工作任务职责,切实将涉军维权工作落实的实处,形成了一支领导坚强、组织完善、职责明确、制度健全、运转顺畅、保障有力的涉军维权工作机制。
坚持高效便捷,针对涉军维权案件优先受理。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军人军属将依法减、缓、免交诉讼费;做到及时立案及时移送,及时送达及时开庭,充分抓住每个节点,缩短时间;对在诉讼中需要法律援助的军人军属,及时为其提供法律援助,保障其合法利益得到维护。
坚持调解优先,最大程度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对于涉军维权案件,坚持“调解优先,案结事了”的原则,力争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对不能及时调解的案件应当及时判决,并针对判决内容进行释明,同时落实案件回访制度,对于不能按时履行的案件直接进入执行程序,保证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