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法院多措并举倾力提高案件质量
作者:张新娟 发布时间:2008-08-04 浏览次数:1033
本网徐州讯:睢宁法院高度重视案件审判的质量,在工作中注重调整工作思路,强化审判人员的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扎实把好案件质量关,提高案件质量,坚持从源头上控制上诉案件的出现。
一是注重调解,力争达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的目的。调解在提高案件质量、提升裁判效率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该院始终把“案结事了”作为调解工作的总目标,坚持“合法”、“自愿”的调解原则。立案庭成立了“调解中心”,各业务庭特别是四个基层法庭把调解工作作为审判工作重点。
二是判后释法,让当事人服判息诉。本院注意办案艺术,在案件判决前,给当事人进行必要的释明和解疑,判决后及时做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将释疑工作作为一项制度,落实到判决结案的每个案件中去,在给当事人送达裁判文书的时候,向他们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及判决的理由,最大限度地降低当事人的上诉率。
三是坚持公开原则,让司法充满阳光。及时正确公开案件信息,保证当事人对案件审理进程的知情权,接受监督;落实人民陪审员参审制,保证人民陪审员的参审率,以此增强当事人对裁判结果的信服度和公信力。
四是坚持业务学习,以适应迅速发展的审判环境。在各种新类型和疑难案件层出不穷的形势下,法官能够及时充电,汲取新的理论知识,特别是加强对疑难案件的研究,不断更新司法理念,在审理案件中以不变应万变,保证案件的质量。法官的业务和自身素质提高,有效地提高了案件质量,降低了上诉率。
五是加强法律宣传。通过对当事人的诉争事实进行认定,对焦点问题进行阐述,对是非责任予以评判,并依据法理对应用的法律条文进行解释,从而使原则抽象的法律条文具体于个案判决之中,让当事人信服并接受,进而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从而有效地遏制上诉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