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人做了十年美梦 法院调解圆了老人心愿
作者:董正远 杨军 发布时间:2011-08-11 浏览次数:322
8月10日,江苏省大丰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使76岁因中风双腿无法行走的老人,10年一直想找伴侣的心愿总因子女干涉无法实现,现经法院调解,如愿找到伴侣。
2002年是吴大爷最难过的一年,同年5月,老伴因病去逝,时隔两月吴大爷因中风双腿无法行走,只能靠5个子女轮流赡养,但老人总感到孤单,想找个老伴照料自己,但受到了子女们的极力反对,因吴大爷每月有700元的退休工资,医疗费凭票到医疗保险机构报销,老人自己的生活费够用,但要找老伴就需要子女贴补生活费了,所以,子女就不同意其找老伴。老人托人介绍,但都因子女干涉,介绍一个吹一个,老人只好起诉到法院,要求子女赡养贴补生活费。
法院审理查明事实后,耐心细致地做调解工作,给子女们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一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籍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第十五条,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其赡养义务,老人有要求赡养人付赡养费的权利。第十八条,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取消。通过说理释法,子女们的思想通了,不仅同意轮流赡养老人,而且同意老人找伴侣,老人脸上露出了甜蜜的微笑,激动地说:“我10年的美梦成真了,感谢法官,不是你们,我晚年不会幸福,我还要继续作美梦,也许会终生遗憾啊!。”